公告通知
关于重申和严明2018年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日期:2018年01月3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2018年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的首个新春佳节。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春节风清气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纪委、省市纪委有关通知精神,现重申如下纪律:

1.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

3.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4.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5.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7.严禁违规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8.严禁违规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看望、慰问等拜年活动;

9.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10.严禁参与赌博或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

 

举报电话:(0712)2867985

举报邮箱:hzjj121015@163.com

 

中共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