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群星
我校再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日期:2015年12月09日     作者:    来源: 宣传部    点击数:

近日,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确认2013-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的通知》(鄂文明【2015】5号),公布了2013-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确认名单,我校再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至此,学校连续五届获评省级文明单位。

一直以来,学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和谐校园建设为目标,以扎实推进党的建设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为主要内容,着重加强师生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升了学校文明程度和文化品位,学校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及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卓有成效,为推动学校第三次创业、全面建设创新型全国高职名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

另悉,湖北省级文明单位评选从本届开始不再设“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奖项,“省级文明单位”即为文明建设省级最高荣誉。

(文:胡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