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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荣获“全省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日期:2023年03月1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本网讯 卢雅雪)近日,共青团湖北省委印发《关于通报表扬2022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鄂青发【2023】1号)的通知,我校团委获评“全省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过去的一年,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全校共青团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深入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团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学校“强校有我在行动”工作要求,把握要领、主动作为、担当尽责。紧扣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认真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职责,深入实施改革强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团,主动担当、主动作为、争先进位,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跃升,体现了青春担当,展现了昂扬风貌。

据了解,本次通报表彰对象是在对全省共青团系统进行工作业绩评价、青年评议、团委负责人述职、党政领导评价等多维度评价后,综合考核评估产生的。今后,我校共青团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深入抓好省第十五次团代会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着力构建党建带团建育人链条,系统打造服务中心大局的工作链条,丰富完善促进青年成长发展的服务链条,深化改革强基,全面从严治团,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双高”建设和职教本科奋斗中做先锋、当闯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