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举办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六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日期:2016年03月1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体育总局“开展全民健身计划”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拟于2016年4月中下旬举行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六届田径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学生组:大专组、中专组(师范学院、医学分院、应用技术分院)
男子大专组: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5000m、4×100m、4×400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标枪(800g)、三项全能(立定跳远、实心球前抛、1000 m)。
男子中专组: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4×100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kg)、三项全能(立定跳远、实心球前抛、1000 m)。
女子大专组: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4×100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 kg)、标枪(600g)、三项全能(立定跳远、实心球前抛、800 m)。
女子中专组:100m、200m、400m、800m、1500m、4×100m、跳高、跳远、铅球(4 kg)、三项全能(立定跳远、实心球前抛、800 m)。
拔河(大专组):(以院为单位,男女各8人,只发奖旗不计入田径竞赛团体总分)。
教工组:项目待定。
离退休组:项目待定。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各单位将报名单于4月1日前加盖公章后交公共课部,逾期不予编排,报名单一经本单位认可不得更改,编排及代表队入场以报名先后为序。
(二)运动员报项参照竞赛规程。
(三)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认真挑选参赛运动员,并组织训练。
(四)参赛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
(五)体育教师不得担任各运动队教练。
三、运动会期间的课程由各教学院安排补课。
四、各代表队准备队旗一面,规格为2m×3m。
五、开幕式鲜花队、旗林队、引导员及表演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并由公共课部组织训练。
六、本规程解释权属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六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附件2:大专组报名表
附件3:中专组报名表
0一六年三月三日
附件1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六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时间和地点
2016年4月中下旬在学校东区田径场举行。
二、参加单位
学生组:大专组和中专组(师范学院、医学分院、应用技术分院)
单位:艺术与传媒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医学院、财经学院、护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外语学院、建筑技术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汽车学院、美容学院、物流学院、网络学院、师范学院、医学分院、应用技术分院。
教工及离退休组:
工会各分会、离退休管理处。
三、竞赛项目
学生组:
拔河(大专组):(以院为单位,男女各8人,只发奖旗,成绩不计田径竞赛团体总分)。
男子大专组: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5000m、4×100m、4×400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 kg)、标枪(800g)、三项全能(立定跳远、实心球前抛、1000 m)。
男子中专组: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 、
4×100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 kg)、三项全能(立定跳远、实心球前抛、1000 m)。
女子大专组: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4×100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 kg)、标枪(600g)、三项全能(立定跳远、实心球前抛、800 m)。
女子中专组:100m、200m、400m、800m、1500m、4×100m、跳高、跳远、铅球(4 kg)、三项全能(立定跳远、实心球前抛、800 m)。
教工组:项目待定。
离退休:项目待定。
四、参加办法
(一)组队办法
1、学生组以教学院为单位组队参加,离退休及教工组以工会各分会为单位组队参加。
2、学生组以各教学院院长为该代表队领队。
(二)报名人数
学生组:大专组各代表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每项限报5人,中专组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每项限报3人。凡三项全能的运动员不得兼报单项(可报接力)。
教工组: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不含团体项目)
离退休组: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
(三)运动员资格
1、学生组运动员必须是在籍学生,教工组运动员必须是工会会员,
2、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五、竞赛办法
(一)学生组: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接力项目各学院只能报一个队。
教工组: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离退休组: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
(二)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12年田径竞赛规则》。
(三)检录及比赛时,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出示学生证或身份证,比赛结束后必须返回赛后控制中心,如不执行取消该项比赛成绩。
(四)运动员进入田径场:
1、不得携带零食及含皮、壳之类的食品入内;不得带口香糖入内;体育场内禁止抽烟。
2、运动员穿钉鞋比赛时,其鞋钉的长度不得超过9毫米,否则不能进入比赛场地。
3、与比赛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田径场内。
() 比赛期间需申诉时,必须有书面报告并附200元申诉费,胜诉退回申诉费,败诉申诉费由公共课部交财务处。
六、计分、录取名次与奖励
学生组:
(一)大专组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项目参赛人数8人以下(含8人),均实行减一录取名次。中专组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四名,按5、3、2、1计分。项目参赛人数4人以下(含4人),均实行减一录取名次。计分依据名次从高分到低分;如单项成绩相同名次并列(第一名除外),得分平均计算(如第二名、第三名成绩相同则并列第二,无第三名如此类推)。
(二)接力及三项全能项目按翻倍计分,即:大专组为18、14、12、10、8、6、4、2计分;中专组为10、6、4、2计分
(三)破记录计分是该名次分值加第一名分值(即大专组+9分;中专组+5分)。
(四)团体部分:
大专组男、女组的团体总分分别计算(即男运动员或女运动员在各单项中得分之和),如遇积分相等则以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此类推。
(五)大专组男、女团体总分分别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同时设总团体奖前八名给予奖励。
(六)中专组只设总团体前两名。
(七)获奖单位只发奖旗(杯)。
教工及离退休组:
(一)教工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项目参赛人数8人以下(含8人),均实行减一录取名次。
(二)离退休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十二名,项目参赛人数12人以下(含12人),均实行减一录取名次。
(三)由工会及离退休管理处给予奖励。
七、报名
(一)学生组:各教学院必须按统一印发的正式报名表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4月1日前公共课部,逾期不予编排。
教工组:各工会分会必须按统一印发的正式报名表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4月1日前交工会,逾期不予编排。
离退休:各离退休人员必须按统一印发的正式报名表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4月1日前交离退休管理处,逾期不予编排。
(二)报名表填写不合要求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三)各代表队一经正式报名后不得申请再作更改。
八、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定)。
九、设仲裁委员会,其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0一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