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深入开展科教融汇服务千企活动的实施方案
日期:2023年06月3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深入开展科教融汇服务千企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通知》,以及《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高校服务千家企业活动的通知》(鄂教科函〔2023〕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科技创新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2〕39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服务行业企业,推动学校与地方经济社会深度融合、融通发展。持续深化学校体制机制改革,坚持需求导向、协同创新、服务贡献,延伸教育链、服务产业链、支撑供应链、打造人才链、提升价值链,加强有组织科研,提升学校科技创新水平,增强学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学校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协同发展

积极推动孝感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依托学校优势专业群、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与市域内优势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做实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内容,力争实现一个专业对应一个行业,一名教师联系一家企业(或其他单位),强化科技服务社会力度,在人才培养、科技服务上产生成效。(牵头单位:对外合作交流处,责任单位:各教学院部)

(二)提升校企研发机构、教师团队协同创新效能

继续围绕地方行业企业发展需求,加强技术研发、工艺改进和产品创新升级。支持各教学院部与专精特新企业建立企校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研发中心,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机构和创新团队全覆盖(填表详见附件1、2)。对标黄大年式团队、国家教师创新团队,力争一个院部打造一个在省内具有影响力的教师创新团队,集中力量克难攻坚,打造标志性科研成果,提升专业的影响力。积极与社会科研院所共建专家工作站,以专家工作站为依托,扎实开展人才创新培养、技术联合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等工作。(牵头单位:科研处、对外合作交流处;责任单位:各教学院部)

(三)扎实推进实施横向科研项目

鼓励各教学院部与专精特新企业协同申报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创新类项目。各教学院部力争每年新增1-2项横向科研项目,将技术服务成果转化为专利、论文等,使发明产自车间,论文写于田野,并用于课堂教学,编入教材,形成案例。各单位已经结项、或新签订的横向(成果转让)项目要及时报送至科研处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填表详见附件3、4)。学校对完成横向科研项目的教师个人和团队按照《学校科研业绩考核办法》认定科研业绩。(牵头单位:科研处;责任单位:各教学院部)

(四)择优选派科研人员进企业

贯彻落实“引才在高校、用才在企业、编制在高校、工作在企业”人才选育机制。各教学院部要根据地方及企业技术需求,积极选派教师参加科技副总、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等相关部门组织的科技人员下基层活动,特别要选派有基层服务经验、有博士学历或博士在读人员进企业,常驻企业博士学历人员原则上要达到学校博士学历总人数的10%。组织学校科技人员担任企业创新联络员,帮助企业对接各类创新资源。组织教师利用暑假参加顶岗实践,为企业提供理论培训、技术服务等,学校按照《社会服务业绩考核办法》认定社会服务工作量。(牵头单位:人事处、继续教育学院;责任单位:各教学院部)

(五)全面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一校一策”制定本校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方案,积极修订学校《科研业绩考核办法》《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等科研机制,充分发挥改革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参与开展成果转化的积极性,盘活学校科技成果存量,提升创新成果供给增量。(牵头单位:科研处;责任单位:各教学院部)

(六)完善科技资源库建设

完善本校科研人员个性化、数字化资源库,根据中小企业实际需求,参照产业教授标准,精心遴选一线科技人员,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模版,做好科技人员或团队个性化精准画像。建立社会专家资源库、校内科研人员资源库和企业资源库,积极推进资源库与省内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科惠网等平台对接。(牵头单位:科研处、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责任单位:各教学院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由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科研处、人事处、教务处、对外合作交流处、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参与的服务千企联席会议制度。科教融汇、服务千企活动情况将全程管理、定期通报。各教学院(部门)制定企业需求、教师服务和工作成效清单,健全落实机制。活动相关资料统一上传湖北高校科技管理云平台。

(牵头单位:科研处;责任单位:各教学院部)

(二)加强宣传引导

学校各单位要总结推广校企合作、科教融汇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加大对知识产权宣传周(4.20-4.26)、职业教育活动周(每年5月第二周)、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每年5月)、科技活动周(每年5月第三周)等科技活动的宣传。发挥榜样的力量和典型的示范作用,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凝聚科教融汇的创新之力,提升学校服务千家企业活动的社会影响。(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教学院部)

(三)加强考核激励

人事、科研部门将根据管理信息数据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各教学院部科研业绩的重要依据。学校严格落实绩效考核和职称评聘相关政策,建立结果导向的评价机制,加大对科研人员和团队参与科技服务企业的激励力度。(牵头单位:人事处、科研处;责任单位:各教学院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