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
日期:2016年10月1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说明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培养高等专科学历技术应用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艺术、学前教育、经济管理、医学、机电、计算机、外语、旅游、建筑等学科高等专科学历教育,相关专业培训与继续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学校设有13个职能部门:1.党政办公室、2.党委组织部、统战部、人事处;3.党委宣传部、文明办;4.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5.工会办;6.教务处、校企合作处;7.科研处、高教研究所、学报编辑部;8.学工处(部)、团委;9.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10.计划财务处;11.后勤与校产管理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12.保卫处、武装部;13.离退休工作处。

学校设有17个教学单位:1.师范学院;2.艺术与传媒学院;3.财经学院;4.医学院;5.护理学院;6.机电工程学院;7.信息技术学院;8.外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9.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10.建筑技术学院、11.物流学院;12.美容学院;13.汽车学院;14.思政课部、公共课部;15.医学分院;16.应用技术分院;17.网络学院、培训学院。其中:师范学院、医学分院实行单独核算。

学校设有4个教辅单位:1.图书馆;2.后勤服务中心;3.信息化中心;4.附属医院。

三、预(决)算编报情况

1、预(决)算数据包含的范围:校本部。所属师范学院、医学分院单独核算公示。

2、主要数据情况

(1)全年收入完成情况

①2015年学校预算总收入14,773.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471.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管理的非税收入9,992万元,单位往来收入2,100万元,其他收入210万元。

②2015年实际总收入22,277.8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924.7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管理的非税收入15,300.70万元,单位往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2.40万元(2015年其他收入-其他支出净值)。

(2)全年支出执行情况

①2015年预算支出为14,7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20.5万元(人员经费8,536.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684万元),项目支出291.2万元,单位往来支出2,100万元,其他支出161.8万元。

②2015年实际总支出为20,25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25.31万元(人员经费10,789.2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236.02万元),项目支出6,224.69万元,单位往来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学校“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64.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8.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0.85万元;公务接待支出84.86万元。2015年学校因公出国(境)8人次,公务接待597批次,接待8477人次,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3、与上年度相比增减变化情况

①2015年决算收入决算数22,277.80万元,较2014年决算收入13,619.99增加8,657.8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增加4,125.8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增加4,527.77万元,其他收入增长4.2万元。

②2015年决算支出决算数20,250.00万元,较2014年决算15,218.47万元增加支出5,031.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支出588.1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998.5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444.69万元。

③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64.65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194.47万元减少29.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8.94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0.85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59万元;公务接待支出84.86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4.32万元。

4、增减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分析

①2015年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市财政积极支持,追加生均拨款;二是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增长主要是为支持学校建设预拨部分2015年收入; 三是其他收入增长主要是附属医院等实体经营效益增加。

②2015年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整等导致人员支出增加;二是公用支出中教学实习实训设备增加较多;三是基建支出增加主要是南校区西实训楼、教学楼及其他基建工程开支较多。

③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主要原因: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市文件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指市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财政拨款(补助),包括财政教育拨款、科研拨款、其他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以及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不属于科研事业收入的经费拨款。

3、基本支出:指高等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高等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5、其他支出:指取得其他收入而发生的支出。

注:《市直部门预决算收支总表》、《市直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表》等详见本文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