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六届湖北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7年04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第六届湖北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第六届湖北省道德模范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对照道德模范的标准,切实推荐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的人选。

2.被推荐人须是我省教育战线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或在校学生。推荐对象必须注重思想境界和道德境界,突出一贯表现。重点从近年来表彰的荆楚楷模、中国好人、市(州)县级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中择优推荐。特别是那些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群众公认、社会影响大的先进典型,要大力推荐。对争议较大的对象,一般不予以推荐。往届全国道德模范和湖北省道德模范不再参加本届推荐评选。

3、各市、州、直管市教育局、高等学校、直属单位推荐人选每类不超过1名,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每个推荐人选需按类别分别填报推荐表(见附件),事迹材料要求事实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主题突出,文字简炼(1000字左右),附一寸免冠彩照3张。

    请各单位于5月4日前将个人推荐表、事迹材料、登记照报送党委宣传部,电子版材料发送68674046@qq.com,联系人:吴春花;电话:2868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