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项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年06月1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教师司函〔2023〕1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学校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项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全校教职工均可免费参加此次“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项活动。

二、学习方式

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teacher.vocational.smartedu.cn/h/subject/teaching/)进入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未注册的教师按照平台要求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完成注册,该信息将用于记录学时和发放电子学习证书,请认真填写);已参加过学校2022年暑期网上研修、2023年寒假网上研修的教师,可以跳过注册环节直接登录学习。

三、学习时间

2023年学校“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项活动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7月20日。

四、学习内容

本专题为教师提供4门课程,分别是思想铸魂,固本强基、以案促学和师德引领。每门课程提供多条学习资源,供教师按需选学。

五、学时认证

“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共为教师认定4学时。其中“思想铸魂”认定2学时,“固本强基”和“以案促学”各认定1学时。必须完整观看完所选视频,并完成视频结尾的测试题,才可获得该视频对应的认定学时。获得认定学时后,教师可继续学习,平台将继续记录学习时长。客服电话:4008757650(工作日8:30-11:40    13:30-17:00)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动员组织。各二级单位要把本次专题学习作为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化认识,广泛动员,组织本单位教师用好数字学习资源,强化师德养成。

(二)做好材料上报。各二级单位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本单位“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及工作总结报告电子版,报送至邮箱:691974061@qq.com。

联系人:梅辉          QQ:691974061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12日